您的当前位置:首页 > 焦点 > 三部门: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 正文

三部门: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

时间:2025-07-06 03:01:50 来源:网络整理 编辑:焦点

核心提示

财政部网站4月1日消息,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发布《》,具体内容如下。为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现就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下称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有关问题公

原标题:三部门: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

财政部网站4月1日消息,部门财政部、进步计扣税务总局、提高科技部发布《》,科技具体内容如下。型中小企

为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业研用税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发费现就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下称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前加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除比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部门,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进步计扣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提高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科技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型中小企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业研用税200%在税前摊销。

二、科技型中小企业条件和管理办法按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 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办法 的通知》(国科发政〔2017〕115号)执行。

三、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其他政策口径和管理要求,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号)等文件相关规定执行。

四、本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